您的位置:首页 > 文章列表 > IT资讯 > 吉利起诉威马侵害商业秘密索赔21亿,9月17日开庭

吉利起诉威马侵害商业秘密索赔21亿,9月17日开庭

来源:全查网 更新时间:2019-08-31 09:00:27

文章导读:猎云网近日获悉,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吉利汽车研究院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起诉造车新势力威马汽车旗下的四家公司,目前上海高院已经介入审理

猎云网近日获悉,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吉利汽车研究院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起诉造车新势力威马汽车旗下的四家公司,目前上海高院已经介入审理,开庭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年)》白皮书显示,诉讼标的额达21亿元。

目前,吉利和威马均未对这起知识产权侵犯纠纷案公布具体细节。

诉讼缘由:侵害商业秘密

其实吉利起诉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在2018年就已经提交。

根据资料显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吉利起诉威马一案,说明汽车行业愈发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这起索赔高达21亿元案件,或将是中国汽车行业知识产权纠纷最高索赔金额的诉讼案之一。

威马与吉利的渊源

对于吉利控诉威马的具体细节和结果,目前我们仍不可知,不过威马汽车早期核心团队与吉利的确有着很深的渊源。威马汽车早期创立时的核心员工,不少是来自吉利。

威马董事长兼CEO沈晖是一名汽车行业的老兵,于2015年10月正式创办威马汽车,此前曾担任吉利控股集团董事兼副总裁、沃尔沃汽车全球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董事长。在吉利任职期间,沈晖带领吉利团队完成海外并购沃尔沃汽车。

而威马汽车首席财务官CFO张然,曾任吉利执行董事,任职吉利集团CFO,负责海外并购及融资。威马联合创始人林立刚,曾是吉利收购沃尔沃谈判成员,熟稔国内外企业财务管理以及资本运作。威马汽车合伙人兼首席运营官徐焕新,此前曾在沃尔沃主导过新能源技术。

今年3月份,威马汽车完成了30亿元人民币的C轮融资,累计融资金额已经达到了230亿元。日前,威马汽车还与格力电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发力车联网智能化领域,在整车制造相关、高端设备输出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

威马总部位于上海,选择自建工厂的生产模式,工厂位于温州瓯江口。其中EX5是该公司的第一款量产电动车,2019年1-7月的上险数为9149辆。

沈辉曾表示,威马今年目标是冲刺10万辆。如今来看,完成目标已经几乎不可能。如今又惹到一身官司,索赔数额也不是小数目。无论判决结果与否,对于威马来说,都将承受不小的压力。

不过对于竞争愈发激烈的新能源市场来说,这起由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说明企业已经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这反而会刺激汽车产业的良性竞争。

关键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