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文章列表 > 法律知识 > 变更抚养权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

变更抚养权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

来源:全查网 更新时间:2022-06-26 23:31:32

文章导读:变更抚养权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变更抚养权要有孩子的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才能向法院诉讼。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等。

变更抚养权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小编网络整理了关于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点等,希望能给网友带来帮助。

变更抚养权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_最新【变更抚养权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知识整理

变更抚养权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

精选答案

  变更抚养权要有孩子的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才能向法院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出生医学证明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变更抚养权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的相关知识点,了解更多关于妇女儿童权益等内容,请关注全查网。

关键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