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未设立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来源:全查网
更新时间:2022-06-27 00:11:42
文章导读:抵押权未设立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权未设立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小编网络整理了关于抵押担保的法律知识点等,希望能给网友带来帮助。
抵押权未设立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精选答案
抵押权未设立担保人的承担责任:抵押权的成立担保人虽有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借款提供担保及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等权利,但抵押权最终是否设立的主动权在于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以未设立担保人,承担责任人还在于抵押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抵押权未设立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的相关知识点,了解更多关于抵押担保等内容,请关注全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