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来源:全查网
更新时间:2022-06-27 12:23:14
文章导读: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的,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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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精选答案
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的,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的,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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