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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二次起诉离婚

来源:全查网 更新时间:2022-06-27 21:24:42

文章导读:什么属于二次起诉离婚?二次起诉离婚是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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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二次起诉离婚

精选答案

二次起诉离婚是指诉讼离婚中,一方向法院起诉后,法院根据调解和审理后判决当事人不准离婚,两人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向法院提请离婚,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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