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àn ㄢˋ
1、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 子。案 板。书案 。条案 。拍案 而起。
2、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案 。备案 。议案 。提案 。方案 。有案 可查。案 卷。案 牍。
3、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惨案 。血案 。案 件。案 例。案 犯。破案 。
4、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举案 齐眉(形容夫妻相敬)。
5、同“按”。
廣韻目次:去二十八翰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按 | 烏旰 | 影 | 寒 | 去聲 | 翰 | 開口一等 | 寒 | 山 | qanh/ann | ʔɑn |
◎案 àn
〈动〉
(1)按;用手向下压 [press down]
案灌夫项,令谢。——《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2)考查,研求 [check;examine;explore]
召有司案图。——《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案贤圣之言,上下多相违,其文前后多相伐者。——王充《论衡·问孔》
(3)又如:案举(考核并举荐);案事(考问事实);案首(查考记录。又指清朝科举考试时县、府及院试的头名)
(4)查办 [investigate and deal with accordingly]
收案致法。——《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
下有司案验。——《汉书·息夫躬传》
(5)又如:案坐,案治(查办);案验(审案定罪);案杀(查办处死)
(6)查讯、审问 [interrogate;question]
使长安丞案贤。——《汉书·赵尹韩张两传》
(7)又
出有案问。
(8)又
案之罪立具。
(9)又
案验甚急。
(10)切[脉] [feel]
则刺其足心各三所,案之,无出血,病旋已。——《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朕使侍医伍宏等内侍案脉。——《汉书·王嘉传》
◎案 àn
〈名〉
(1)(形声。从木,安声。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2)同本义 [footed vessel]
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史记·田叔列传》
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
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
(3)又如:捧案;案杯(案酒)
(4)无靠背的坐具 [stool]
师田,则张幕设案。(师田:出师或田猎。)——《周礼·天官》
(5)长方形的桌子 [long usu,wooden table]
案,几属。——《说文》
权拔刀斫前奏案。——《三国志·周瑜传》
庑下一人伏案卧。——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成妻纳钱案上。——《聊斋志异·促织》
(6)又如:书案;伏案;条案,拍案(拍桌子)
(7)案件 [legal case]
这么说来,却怎么了结此案?——《红楼梦》
(8)又如:办案;破案;定案;结案;案由(案件的内容提要)
(9)官府处理公事的文书、成例 [documents;case]
终朝理文案,薄暮不遑瞑。——陆机《答张士然》
无案牍之劳形。——唐·刘禹锡《陋室铭》
(10)又如:方案;提案;议案;草案
(11)狱讼的案卷 [records;archives;dossier;files]
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清·方苞《狱中杂记》
(12)又
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
(13)又如:案记(卷宗文录);案检(案卷)
(14)按语。同“按” [note]
案:黄帝葬于桥山,犹曰君臣葬其衣冠。——《论衡·道虚》
(15)又如:加案
【辰集中】【木部】
案·康熙筆画:10·部外筆画:6
《唐韻》烏旰切《集韻》《韻會》於旰切《正韻》於幹切,𠀤音按。《說文》几屬。《徐曰》案,所凭也。《周禮·天官》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朝日祀五帝,設重帟重案。
又食器。《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又𠋫氣之法有木案。《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
又界也。《齊語》參國起案。
又次第也。《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
又作按,考也。《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丙吉傳》無所案驗。
又撫也。《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
又《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
又著書起義亦曰案。
又《集韻》一曰木名。
又叶伊甸切,音宴。《歐陽脩·讀書詩》初如兩軍交,乗勝方酣戰。至哉天下樂,終日在書案。
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卷六】【木部】案
几屬。从木安聲。烏旰切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几屬。考工記。玉人之事。案十有二寸。棗栗十有二列。大鄭云。案,玉案也。後鄭云。案,玉飾案也。棗栗實於器。乃加於案。戴先生云。案者,棜禁之屬。儀禮注曰。棜之制。上有四周。下無足。禮器注曰。禁,如今方案。隋長。局足。高三寸。此以案承棗栗。宜有四周。漢制小方案局足。此亦宜有足。按許云几屬,則有足明矣。今之上食木槃近似。惟無足耳。楚漢春秋。淮陰侯謝武涉。漢王賜臣玉案之食。後漢書梁鴻傳。妻爲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睂。方言曰。案,陳楚宋魏之閒謂之?。自關而東謂之案。後世謂所凭之几爲案。古今之變也。從木。安聲。烏旰切。十四部。
粤语:ngon3on3
客家话:[梅县腔]on5[台湾四县腔]on5[东莞腔]on5[陆丰腔]on5[客语拼音字汇]on4[宝安腔]on5[客英字典]on5[海陆丰腔]on5[沙头角腔]on5
table, bench; legal case